长沙市示范性社区学校评估细则
来源:无 发布时间:2011-09-26 作者:长沙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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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社区学校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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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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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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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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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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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县(市)政府将社区学校建设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并提出明确的建设目标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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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并纳入政府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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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立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区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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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发挥民间组织、驻区单位、企业及个人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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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认真执行省、市有关社区教育政策,结合区域工作实际,制定本区域社区教育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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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务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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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面向社区全体居民,广泛开展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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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结合区域特点举办“读书节”、“社区教育节”以及“科技节”、“文化节”、“艺术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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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度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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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社区教育管理制度和社区学校工作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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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区、县(市)财政在增加的教育经费中设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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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街道(乡镇)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筹措社区教育经费的渠道投入社区教育,进行社区学校基础性建设,保证社区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活动的经常性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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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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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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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配备热爱社区教育工作,政治素质较好的专职管理人员。(可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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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辖区每万人配备专、兼职教师2名,学历达到大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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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立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实行注册管理,人数不少于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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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管理人员、教师、志愿者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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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设施与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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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有固定的能满足开展社区教育教学培训的场地(专用教室2-5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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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拥有电脑15台以上和其他辅助教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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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配备数字化学习教室1-2间,能充分利用“长沙终身教育学习网”有效开展网上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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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引进、开发各类课程资源,培育社区教育优质课程,形成社区教育特色项目和“品牌”项目。自建社区教育特色课程5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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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施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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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全年社区教育居民培训率达到社区居民总数的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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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有计划地开展学习型社区、企业、家庭的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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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社区成员对社区教育认同度达80%以上,社区成员对社区归属感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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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积极开展社区教育科研活动。有相关研究论文发表或信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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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学校建设及各项教育活动有文字记载,并逐年形成规范的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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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社区居民在“长沙终身教育学习网”上的实名注册率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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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网上注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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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社区居民对数字化学习环境的满意率大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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