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推进建立职业教育“双证书”制度
来源:中国社区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2-09-06 作者:王丽明编辑
收藏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推进建立和完善“双证书”制度,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
意见称,行业是建设中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力量。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离不开行业的指导。
意见明确了要推进建立和完善“双证书”制度,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积极组织开展试点。依据产业发展和行业企业岗位职业能力标准所涵盖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要求,指导相关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核心课程开发、技能训练和岗位职业能力认证等工作,推动职业学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推动在省级以上重点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点,将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使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岗位职业能力证书。
意见还提出,要推进产教结合与校企一体办学,实现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推进构建专业课程新体系,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推动企业积极接受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有效途径。紧贴岗位实际生产过程,改革教学方式和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积极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
意见明确了要推进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实现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推进行业内中职与高职及职业培训机构集团化办学。指导推进招生和教学模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入学方式和学习形式,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指导推动中、高职协调发展,探索中、高职课程相贯通,职业技能成果与学习成绩的互认和衔接。指导职工在职接受职业教育工作,推动企业委托职业学校并协同优质社会培训机构、各级各类成人继续教育机构进行职工培训,有计划地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满足在职职工继续学习、终身发展的需求。
上一篇:让孩子走在发现的路上 |
下一篇:加强社区学院能力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