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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银行建设困境探析——以开放大学承建的学分银行为例

来源:社区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0-10-13 作者: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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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江颖,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学习成果认证中心副研究员,教育学硕士,主要从事远程教育管理和高等教育学研究。

  内容提要:学分银行建设已成为我国终身教育领域的一个热门话题,许多省、市在国家政策的要求下委托开放大学建立了学分银行,或由开放大学自行建立了学分银行。但是结合实践发现,学分银行在现实建设中仍然面临着一定的困境,表现为:缺失认证需求调研;缺乏制度的支持;存在体制障碍;学分银行业务开展的活跃程度不高;社会认可度欠缺。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推进学分银行建设的关键举措:一是明确功能需求问题;二是获得政府政策制度的支持;三是确立学习成果标准认证体系;四是构建合作共赢机制;五是突破习惯势力的阻扰和加大宣传推广。只有深化对终身教育立交桥理念的理解,打破当前学分银行建设中面临的僵局与困境,才能形成人人向学、路路沟通的终身教育学习型社会。

  关 键 词:开放大学 学分银行 困境 终身学习立交桥 学习型社会

  标题注释:四川省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项目“学分银行建设改革试点”(G18-04);四川广播电视大学2018-2019年重点科研课题“学分银行评估维度设计研究”。

  近年来,随着“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目标的提出,继续教育的理念正在发生变革,学分银行建设成为我国终身教育领域的一个热门话题和教育改革探索的重要方向。许多省、市在国家政策的要求下委托开放大学建立了学分银行,或由开放大学自行建立了学分银行。然而,种种迹象表明,目前各地由开放大学为主承建和推行的学分银行,在“圈内”和“圈外”遭受的境遇并不一致,不同领域的人们对于学分银行的态度也有所不同。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实践者在建设中,面临着不同的压力。故而,本文将探讨:当前由开放大学承担建设的学分银行究竟遭遇什么样的困境?实践者和建设者们应该厘清什么样的关键性问题以寻求困境的突破?

  一、学分银行建立的政策背景

  学分银行在中国兴起于2000年以后,最早的政策可见于2004年的《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提倡推行区域间、学校间和专业间的学分互认政策。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1]。我国“学分银行”建设由此拉开序幕,有关学分银行建设的政策导向与实践目标在国内引起广泛反响,短短几年内,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争相创设学分银行的“风潮”[2]。其后从2013年至2017年间,党中央和政府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等多个相关文件,提出建立中国特色的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体系、支持优质资源的共享开放、汇集高等学校及社会其他机构优质课程形成优质的课程“超市”、采用协议或联盟等方式联合制定课程衔接标准等指导意见[3],用以推动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可以看出,在政府的支持下,加快建设学分银行,成为我国未来教育发展的趋势。

  二、开放大学建设的学分银行在实践中的困境

  目前由政府委托开放大学建设的学分银行和开放大学自行建立的学分银行已经超过15家,学习成果认证分中心已超过47个。[4]包括:上海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广东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四川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等。已有研究者发现,学分银行在实践运行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共通性问题,如杨晨提出,学分银行尚未形成需求机制和未了解认证服务对象,在深层次建设中还存在来自体制、制度以及联盟学校方面的障碍[5];吴钧认为,学分银行存在学分换算技术障碍、对学习者的实惠利益吸引度低以及校级学分互认壁垒等问题[6];周晶晶等人通过对区域学分银行调研发现,学分转换并非如预期那样广受欢迎,反而显现出需求不足的困难[7];王海东等人认为,当前我国的学分银行建设仍然存在缺乏国家学分认定法规支持、开展学分认定机构或互认的标准体系不够明晰等问题[8]。从目前开放大学建设的学分银行进展来看,大部分机构运行开展的认证和转换等核心业务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下文就学分银行的困境展开思考并进行分析。

  1.认证需求调研缺失

  在全球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浪潮下,终身学习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超过140个国家或地区为了促进教育机会的均等、提升人力资源的素质和规范教育资格,创立了各种类型的学分认证积累转换机制或资格框架[9],建立学习成果认证机制和学分转换机制这一论题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在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共识。这样的背景促使我国学分银行产生,目的是为了沟通不同教育类型、共享优质资源、为学习者提供多种选择学习的机会以及降低学习成本等,但这种需求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改革和驱动,是建立在政府和建设者们对于未来学习型社会发展前景预判的基础上的。

  从社会发生重大变革的经验来看,其驱动力往往来自基层最为根本的需求;在终身教育、学习型社会发展中,如果没有来自学习者旺盛的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需求和机构较强的改革诉求,学分银行难以维系后续生存。正如美国社区学院的创立,起源于一批著名大学发起的“创建纯粹大学”运动[10],美国政府把这一运动视为稳步发展经济和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并开始立法干预和强力支持,从而导致以学生通识教育为核心或进行专业化训练为基础的社区学院的诞生。

  学分银行建立的外部逻辑起点在于,是否真正了解大众对学习成果认证和转换的需求方式、需求数量及需求类型等。学分银行不是空中楼阁,它必须建立在终身教育及学习型社会已经萌芽、诸多学习者要求进行随时随地学习、学习成果持续有效的前提下,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需求。然而,目前绝大部分开放大学建设的学分银行都是基于国家指导性政策的发布而建立起来的,不可否认的是,它们对于终身教育、学习型社会的发展具有前瞻性和实用性,但是,建设者们是否在开展学分银行之前进行过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是否对学分银行的潜在需求群体进行过了解与统计?是否具备需求数据?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在国内鲜有涉及,能查找到的仅为江颖等人在2005年对学分银行开展的需求研究,但文章也只是在四川省域范围内对学分银行的功能及建构方面进行了初步调查,并没有涉及学习者和相关学历教育机构、非学历培训机构等真正详细的需求研究。[11]相反,学分银行建设者们更多的是对其建立之后应拥有的各种制度内核、转换标准、功能体系和业务规范进行探讨,代表性的研究如杨黎明对学分银行理论框架模型、课程标准化建设等的探讨[12-13];王海东等人对学分银行制度的研究[14];鄢小平等人对学分银行信息平台和业务模型的研究[15-16];以及李令群对学分银行质量保障体系的初探等[17]。可以看出,目前仍然缺乏真正的学分银行需求调研。

  2.相关配套政策或法律支持不足

  目前从国家到地方层面,学分银行“立交桥”大框架已经初步搭建,但缺乏的是如何使各种层级和类型的教育机构能够平稳顺利地驶入立交桥的通道。要使通道顺畅不受阻碍,则需要建立交通规则——学分银行的认证和转换制度。在其它国家和地区,学分银行建立之前很大程度依赖制度的指引,如日本文部省于1993年颁布《校外学习的学分认定制度》支持高校之间的学分互认;韩国政府于1997年颁布《学分认证条例》促进学分银行制度的发展;台湾地区于2005年颁布终身学习相关规定,推进学分与课程的互认;香港地区教育局于2007年颁布《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条例》第592章,搭建资历架构用于学习成果的标准化和互认程序。[18]从以上的经验来看,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范并明确以下事项: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资格框架的搭建、学习成果认证的范围、参与学习成果认证的机构、学习成果认证的管理机构、学习成果认证的基本程序与办法、具体的实施指导意见等,这些制度均可给予学分银行运行以具体保障。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关于学分认定和转化的指导意见,但尚缺乏一定的配套政策支持,特别是缺乏具体细化的政策支持,带来的问题是:

  第一,具体配套政策的缺乏,导致各教育机构参与动力不足。学分银行的建设需要加盟机构的支持,由于政策的配套和保障力度还不够,即使政府予以大力推进,许多教育机构往往把加入学分银行当成一种完成也可、不完成也无不可的任务,即使不完成,不会有任何惩罚措施。机构开展学分银行业务的压力先天不足,实施动力便后天缺乏。更有如自考、教育培训、企业等机构,由于缺少法规依据指引,在不了解学分银行的情况下,他们往往对学分银行缺乏信任和兴趣,学分银行难与之结盟。因此,即使在政府给予学分银行极大支持力度的背景下,没有相应的具体配套政策或措施作为保障,一纸“规划”或“成立通知”最终也只会在现实运行中流于形式、变成空文,或是各个机构仅是为完成政府布置的任务而敷衍了事。

  第二,法律制度的缺乏,难以保障学分银行主体地位。学分银行是具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主体,法律制度的支持力度,会影响到学分银行将来的生存与发展,包括定位、地位、职能、联盟、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以及运行过程中与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教育机构联盟之间形成的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制度的缺乏,甚至会导致学分银行事业发展找不到支撑依据,进而影响到支持经费的划拨。同时,由于我国学分银行通常是在“先上马后备鞍”的背景下建立起来的,建立起来后若无具体制度可依,没有指引方向,极易在后期实施过程中产生系列问题,如“权利任性”的处理、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民事纠纷的处置等。如果没有制度对权利职责作出明确的界定和解释,学分银行在推进过程中必然会遇到障碍。

  3.存在体制障碍

  学分银行从一开始成立,其目的就是要“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纵向衔接与横向沟通。”[1]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相关研究者在此基础上设计了学习成果资格框架,将学习成果纵向划分为从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十个层级,横向划分为学历教育学习成果、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和无定式学习成果三种形式,以期该框架成为开展各级各类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共同参照系。[19]然而,在我国当前教育体制下,由于各种教育类型和教育层级产生的学习成果其归属领域、管理部门、评价标准不同,导致彼此之间存在壁垒和障碍,形成封闭难以互通的状况,学分银行推进起来异常困难。

  再者,从学分银行的建设现状看,除自行建立或联盟共同建立的学分银行之外,由各省政府或教育厅委托开放大学建立起来的学分银行,均是一种体制内的实体机构,它们一开始多由政府主导建立管理委员会,开放大学负责其中学习成果的认证和运行等具体事务,一路发展下来,看似很顺利,然而,其中却隐藏弊端:第一,大部分学分银行至今仍然缺乏相对应的上位行政管理机构,如设立在地方政府部门的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办公室等。由于缺乏统筹,各个部门和教育机构思想难以达成统一,难以形成共识与定论,难以协调其中的各种关系,也难以界定何为学分银行成熟的运行模式。第二,成立联盟时,不同类型的教育机构归属于不同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横向上条块分割,纵向上分层管理,通常各自为政、重叠交叉、相互掣肘[6];管理体制不沟通,彼此之间缺乏联动,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缺位,很难达成系统性的安排。

  此外,一旦缺少政府的强势推行和统筹协调,学分银行将面临更为具体的微观体制障碍,表现在:第一,各种教育体制问题的阻碍。学分银行将面临联盟机构的教育资源整合、学分和学年制沟通、考试制度改革、学习成果认定方式、学分互认方式、学分收费制度、学分收费主体、学分银行费用结算等问题,如果没有体制障碍的突破,没有多部门的联动,高校不可能在不合规不合矩的前提下进行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因为这些都涉及高校现行教育自主权,没有政府的支持和鼓励,高校之间难以打破“彼此相轻”的传统,也难以主动接纳非自身的学习成果。第二,联盟建立时的利益共享运行机制问题。因为任何一种牵涉经济利益的行为必须有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撑和发改委的同意,而非联盟机构内部的简单协定或口头约定,包括联合教育、审计、财政、人事等多个部门,根据学分银行的具体业务需求形成联动体,如收费机制的确定。可以说,没有合作共赢机制,没有利益激励,设计再好的学分银行也不会持续和长久,所有的加盟教育机构也会因为无利益的支撑失去运营动力,建设学分银行的行为和行动,最终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或后续投入的欠缺而乏力。在这一过程中,利益关系的博弈非常重要,处理不当就容易造成纵向割裂、横向阻断,这也是各地学分银行实践运行时容易陷入困境的一个主要原因。

  4.学分银行业务开展的活跃程度不高

  我国部分省级学分银行已经开张“营业”,掀起建立学习者终身学习账户(档案)、推进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的热潮。目前,每个省的学分银行获得的地方政策支持力度不一,发展程度不一,发展模式更是千差万别,但从事实来看,至今整个领域基本上还处于学习者账户大批量建立或导入、学习者和机构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冷清的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一些地区学分银行如慈溪市民学分银行、北京西城区学分银行等产生的认证及转换成果之外(其学习成果认证和转换的范围和影响均较小),目前几十万甚至是上百万的学分银行账户,基本多为依托开放大学的学习者而建立的,非学历账户比例较小,导入的学习成果也几乎为开放大学在籍人员的在校学习成绩或成果。这些账户建立之后很容易“休眠”,激活账户的学习者占比很少,真正进行认证的学习成果乏善可陈,用于转换的学习成果更是数目寥寥,也就是说,学分银行目前仅仅只具备储蓄功能,并没有建立真正的兑换体系。业务上的缺失导致学分银行功能欠缺,常规工作难有实质性推进。

  学分银行业务开展的活跃度不高,部分原因在于当前尚未完全建立起与外部学习在线平台数据对接的数字化业务平台,或自身的联盟机构标准化学习资源库(或平台)。以四川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为例,其理念为建立具有教、学、考一体的标准化学分银行教育联盟机构在线学习资源库(或平台),而非单纯的学习成果认证、存储与转换业务管理平台,目的是形成共同的标准化学习成果和认证体。教育机构要接纳学分银行成果的前提是必须对其中资源和成果产生高度认可。普通高校重视的是人才的质量与特色;重视的是人才的实用与独特。如果缺乏参与机制,学习成果则难以相互认可;如果缺乏合作机制,则无法调动外在机构的运行积极性。同时,学分银行的业务平台如果缺乏一定的学习关联功能,学习者进入后,只能单纯地进行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特别是以取得学历教育为目的的学习者,由于其开展的业务与当前的学习和毕业关联性不大,即使开设了账户,存入了学习成果,但得不到认证,或是因这些成果无法到心仪的理想教育机构进行兑换,得不到其他机构的认可,也会导致他们暂时对学分银行失去兴趣。因此,当前学分银行面临的窘境是,有大量的账户开设,却鲜有成果转换,学分银行成为缺乏流通的“储蓄所”,学习成果成为无法认证或兑换的“死期存款”。

  5.社会认可度欠缺

  “学分银行”这一概念已经出现了十多年,学界有诸多研究者一直在进行学分银行理论的探索,其中不乏众多终身教育研究者、自考学者以及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学院的工作者,然而,这些研究成果并未真正进入广大普通院校师生、企业行业、媒体以及学习者的视野中。同时,在整个社会中,学分银行的影响力依然十分有限,人们对于学分银行是什么、学分银行干什么、学分银行的存在意义、学分银行认证与转换什么样的学习成果、怎样认证和转换学习成果等核心问题并没有真正的了解。大多数时候,一提及学分银行,人们通常把它与普通货币银行相混淆,认为学分银行就是简单的存储和提取学分,经营着学习者的“财富”,到了一定期限则连本带息取出来即可。可以说,“学分银行”这一理念绝大部分时间都是研究者和实践者们在圈子内的自娱自乐,圈外人并不真正的了解和关注。

  从现实可以看出,当前全社会对于学分银行的认识并不如圈内人那么清晰,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也远不如想象的那么高。在推进过程中,各相关方对其重要意义认识程度不同,推进工作并不能很好地达到预期效果。主要表现在:“冷热不均”现象明显,圈子内“热”、圈子外“冷”;学分银行“热”、学习者“冷”;开始“热”、后来“冷”等,很多高校甚至是地方政府对于这种新的教育模式还存在消极态度,并没有主动积极地开展工作。加之社会广大民众因不了解新的教育改革政策,或根深蒂固的“学历本位”教育价值取向等原因,对学分银行产生偏见。此外,学分银行建设以来,虽然有一定的对外宣传,但宣传力度仍是不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各方对学分银行的预期判断,从而影响热情度和参与度。[20]许多高校一提及学分银行担心的是,学分银行推行的学习成果认证标准或通用规则概念,是否会使高校失去自有特色而产生同质性?由谁来引导建立学习成果评价标准,谁来监督评估学分银行的质量?这样的评价标准是否科学和公平?经学分银行不同类型或不同层次的学分转换后获取文凭的学习者能否达到应有的水平?等等。

  一系列关于学分银行的疑问将会在推进过程中产生,如韩国学分银行在运行中就不断遭受质疑,包括知识体系零散,质量保障困难;培养的人才特色体现不足,强化单纯追求文凭或证书的“功利主义”行为;学分交换过程中的欺诈行为等,这些均无形中降低了韩国学分银行的权威性和社会对学分银行的信任度。[18]当不同教育层次和教育性质的机构对学分银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和价值取向产生偏差时,他们往往会忽视学分银行的社会公益性质,以及对学习者终身学习的长远影响,仅仅囿于短期利益,从而致使学分银行一开始就遭遇信任“危机”。

  四、学分银行建设的几个关键举措

  1.学分银行生存的逻辑起点——功能需求问题的明确

  对功能需求问题的确立,不是为了证明学分银行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而是为了了解学分银行今后将面临的群体、群体的需求数量、地区的需求差异、学习成果类型、开展的服务类型等系列宏观、中观乃至微观方面的问题。只有需求旺盛了,学分银行的供需双方才能有活跃的业务行为。这是摆在广大实践者面前的一个十分重大的问题,是学分银行建立数字化运行平台功能确立的前提基础,也是其今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正如学分银行的“立交桥”修建完毕,“立交桥”能够允许什么样的交通工具行驶?“立交桥”应有多大的承载量?“立交桥”能够为交通工具的行驶提供什么样便利的服务?这些均是在对功能需求的调研中应该明确了解的问题。

  学分银行面对的需求对象包含了政府、办学机构和学习者,目前亟需与其建立密切联系,了解他们的深层次需求,这些深层次需求均是驱动学分银行前进的有效动力。比如,面对政府,应该了解他们对学分银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教育融通、掌握教育大数据和提升国民素质等方面的需求;面对办学机构,应该了解他们对学分银行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共赢、利益分担机制等方面的需求;面对学习者个人,应该了解他们对学分银行服务方式、需要认证和转换的学习成果类型、转换后的学习成果去向等方面的需求。只有通过真正实地调查研究,明确了大众的各种需求,学分银行才能目标精准、有的放矢地在建设过程中聚焦问题,达到满足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方面的需求和在公共政策方面的要求、促成联盟机构最佳利益共赢机制的形成、满足学习者在学习类型和服务方式上的要求、促进认证学习成果最终转换成学分的改革等等。

  2.学分银行建立的顶层保障——政府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持

  学分银行的建立极其依赖政策、方针、制度等保障,因为方针和政策在中国教育本土行政化的语境中具有相当强的适用性。不同于国外的先立法后推进的模式,我国大多数改革试点通常是有了一定的经验之后再谈立法程序,前期颁布的国务院规划和教育部文件政策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立法规范和制度引导作用。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国务院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和各省根据国家的规划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它们分别对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学分银行性质”“学分银行具体承办单位”“学分的认证、积累和转换”等方面作出规定。

  但就当前开放大学建设学分银行的整体而言,这些政策还亟需政府有进一步详细的指导意见或配套政策支持,明确学分银行在地位上的合法性、机构设置的合规性、运行管理的科学性、认证转换的标准性和监督评估的权威性等原则,这是关乎学分银行诸多设想是否能付诸实践、能否得到各个部门支持和机构联盟信任的问题。建议由政府来发布规范性意见和政策,实施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的工作,能明确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认证转换时的资历框架确立、具体目标、涉及范围、管理机构、认证机构、标准制定的程序和办法等一系列问题。因为只有明确了这些具体措施,学分银行才能有向可循、有规可依,才能确立地方政府经费投入的基本比例和增长机制,社会各方才能了解在建设中应该履行的权利和责任、教育资源的整合、联盟的协调、资源平台的搭建等问题。

  另一种解决保障制度的方法是,由政府引导联盟机构制定学分银行章程,按照法律法规和遵照一定程序,以“准法”的形式确定学分银行的性质、地位、任务、组织架构、加盟机构权利和义务等关键性问题。在当前缺乏国家终身教育立法、继续教育条例或学分银行法规等上位法的前提下,由政府认可的学分银行内部“宪法”来替代这些法律法规等,也能起到保证学分银行独立地位、指导学分银行前行、规范学分银行运行的作用。

  3.学分银行启动的体制支撑——学习成果标准认证体系的确立

  认证和转换是学分银行中最重要的核心业务,落实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是,建立明确的学习成果标准认证体系,即在联盟中,确立同质化的学习成果标准体系,为转换成不同的学分奠定基础。对于相同教育领域的不同教育机构而言,由于采用了不同的教学计划、课程、教材和考试标准,导致知识体系存在着巨大鸿沟,质量和水平也存在显著差异,更遑论不同领域和不同层次教育机构之间学习成果的差异。突破方式是建立学习成果认证标准体系,包括资历框架、学分标准、单元标准、转换规则等基础标准,以及规范、流程等工作标准。因此,有必要组建由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等各类学历教育机构和行业、企业等非学历机构加盟的教育联盟,形成学习成果标准认证体系。

  第一,就学历教育成果而言,这种类型的标准,更多的是基于各级学习成果基准而产生的资历框架(共同参照系),通常包含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内的等级要素和对学习成果等级的描述。等级要素有助于增加各类学习成果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促进框架中各组成部分统一和衔接;学习成果等级描述是对涉及各种类型学习成果所承载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的原则性、概括性的描述,便于对框架中每一等级的学习成果有总体、概括的理解,同时为制定认证单元标准提供原则性指导。接下来,再通过对知识认证单元的比对,进行学习成果认证。认证单元亦可按照一定的规则组合成不同类型的学习成果,包含要素为课程名称、学分、内容(知识、技能、能力)、学时、层级、教学方案、考核说明等。学习成果认定标准不只是单独的一个标准,而是分门别类、分层次、分维度的由若干认定标准组合而成的庞大标准体系,最终形成具有共同标准的学习成果认证体系。

  第二,对于非学历教育成果而言,主要基于不同教育类型学习成果,如非学历教育或非正式学习时产生的成果的认证标准。由于是不同的领域,认证起来非常困难,需要行业、企业等部门做出努力,形成共同认可的标准体系,这种体系同样可以参照知识单元标准来进行,不再赘述。只有明确了学习成果标准认证体系,在“框架+标准”的技术路径下,以学习成果认定标准作为基准,通过差异对比,确定相互之间的对应关系,才能实现相近或者相同学习成果的转换。

  4.学分银行活跃的动力机制——合作共赢机制的构建

  学分银行要长远生存和发展,需要各方积极参与进来,而积极参与的前提条件是构建合作共赢机制。合作共赢机制是一种动力机制,有了动力,学分银行才能持续发展。对于学校和机构而言,参与学分银行联盟,必须要有足够的利益驱动,这种驱动是具有社会责任和公益良知的教育机构和社会机构共同追求的理想信念,即期望赢得社会“名声”。同时,这些教育机构和社会机构也希望能在公益性的基础上附带特殊的盈利服务,作为今后发展的动力。因此,构建学分银行合作共赢机制,是必须且必要的。

  一方面,进行资源整合与共享,创建学习资源(MOOC)超市平台,产生经济效益。学分银行业务不应只局限于学习成果的管理、学分的认证和兑换,还应该具备“前店后厂”的功能——前店是摆设经过资历架构分层分类、众多联盟机构评审认可的标准化学习资源的“超市”,后厂是能生产和提供不同优质学习资源的教育机构“供货商”,学分银行是集学习、测评、认证、转换、兑换于一体化的、功能活跃的、便利的数字化服务平台。但值得注意的是,学分银行并不具备真正的办学功能,也非办学机构,数字化平台只是承载学分银行业务的载体。平台当中的学习和测评功能应由提供其学习资源的教育联盟机构完成,学分银行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提供管理和支持服务。换言之,学分银行就像网络商城,允许不同的教育联盟机构携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优势资源,放置于商城平台上。在这个平台中,有公益的、免费的资源,也有收费的资源。学习者在学分银行注册后,可自愿选择免费的资源学习,也可以付费进行资源学习和考试,最后参与学分银行平台的学习成果认证和积累,这样一来,有利于各个教育机构和学校利用自己的资源产生经济效益。

  另一方面,以利益驱动,达成多方共赢。要使全社会认识到,学分银行是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政府方面可以牵头鼓励建立“社会机构—学分银行”联合体,促使社会机构对学分银行进行投资,获得社会名声,学分银行同时为其提供教育咨询、人才培训、学习成果认证查询以及广告招聘等社会服务,获取后续发展维护资金。[21]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公益基金等发展终身教育事业的激励机制,形成政府主导、行业参与、市场介入的充满活力的良性投入机制。

  5.学分银行获取认同的途径——突破习惯势力的阻扰和加大宣传推广

  长久以来,制度化的文化和习惯容易形成对旧有事物的心理依赖,从逻辑层面来讲是思维定式,从文化层面来讲是路径依赖。由政府到社会,对于旧事物的“习惯”,容易从根本上否定或质疑某个新生事物的存在,因此,学分银行发展的外生动力在于是否能突破习惯势力和路径依赖。必须破除全社会对学分银行的认识盲区,使全社会能够认可终身教育立交桥的概念和学分银行沟通衔接的重要功能,即:建立学分银行,形成畅通的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渠道绝不是全社会一时的热情,也绝不是政府一时头脑发热的行为,而是当前社会普遍达成的提升个人受教育年限、形成终身学习型社会的共识,建立学分银行将有利于未来人类社会的发展。

  因此,第一,应该加大对学分银行的宣传,建议政府定期组织不同的学校和机构参加学分银行的宣传会和动员会,破除这些学校和机构对学分银行关于是否消解高校个性化教育或降低教育质量标准的误解。第二,以政府的身份和角色邀请不同行业、企业加盟进入学分银行,争取这些行业企业能够积极参与学分银行标准的制定,以学分银行为中介沟通行业、企业与学校,使各方能够认识到学分银行是一项将公益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利益结合起来的好的社会重大项目。第三,学分银行积极进行自我推广,如增加广告投放、契合当今学习者的爱好和需求,开发更加便捷的学分银行手机应用程序等。第四,学分银行自身应该“苦练内功”,强化内涵建设,从品牌确立、联盟组建、平台搭建、标准设立到服务体系,形成一系列的标准化运行流程,加快内外部质量监督保障机制的建设,接受过程监督与评估,增强工作的执行力,提升学分银行的公信力和权威度。

  开放大学在学分银行建设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必须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这些责任就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政府的政策文件或相关制度为引导,加强改革力度,确立学习成果认证标准体系,创建合作共赢机制。同时,在政府的引领、主导、整合和协调下,开放大学要积极突破体制障碍,深化对终身教育立交桥理念的理解,打破当前学分银行建设中面临的僵局与困境,为形成人人向学、路路沟通的终身教育学习型社会奋力前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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