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享学网 发布时间:2013-12-19 作者: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 朱新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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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型社会”的提出及内涵
“学习型社会”这一概念最早见诸于美国学者、芝加哥大学校长罗勃特·哈钦斯于1968年所著的《学习型社会》一书。1972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国际教育委员会提出的《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的报告书,对“学习型社会”这一概念作了具体论述。此后,相继有许多学者对“学习型社会”从理论到实践进行探索,丰富了“学习型社会”的理论体系。从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学习型社会”理念逐渐进入一些国家的政策文件,成为社会发展的实践。当今,建设学习型社会已经成为世界发展的趋势。
我们国家,在学术界于20世纪80年代引进了“学习型社会”这一概念,在党和国家层面提出“学习型社会”理念和主张是从21世纪初开始的。2001年5月15日,江泽民同志代表我国政府在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能力建设高峰会议上,把“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作为五点主张之一,明确提出要创建学习型社会。2002年9月,他在北京师范大学成立100周年的纪念大会上再次呼吁“逐步形成适应终身学习需要的学习型社会”。此后,建设学习型社会作为奋斗目标和战略任务先后写入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报告以及党的十七大报告,去年又写进了《教育规划纲要》。
那么,“学习型社会”的内涵是什么呢?综合国外和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总结我国有关实践经验,以及对党和国家有关文献的学习领会,我们认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是学习型社会的核心内涵,以学习求社会及成员科学发展的过程是学习型社会的本质。具体讲,学习型社会是以社会学习者为中心,以终身教育体系、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学习型组织为基础,以形成终身学习文化为基本特征,能保障和满足社会成员学习基本权利和终身学习需求,从而有效地促进社会成员全面发展和社会价值得以充分实现,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开放、创新、富有活力的新型社会。
上述表达,明确了下列三个基本问题:
第一,明确了“一个中心”:以社会学习者为中心。
第二,明确了“两个目的”:促进社会成员全面发展和社会价值得以充分实现;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明确了“四个关键构件”: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会之“基石”;终身教育体系和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学习型社会之“架构”;终身学习文化——学习型社会之“灵魂”。
把握“学习型社会”的内涵,最重要的是把握住“学习型社会”的四个构件,把它们建设好了,学习型社会也就基本形成了。
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路径和对策
(一)积极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
各类学习型组织是学习型社会的基础构件。学习型社会实质就是由一个个学习型组织构成,没有一个个学习型组织的创建,也就没有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学习型组织包括学习型家庭、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和学习型团体、学习型城乡社区、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政府、学习型政党。我们要以学习型城市、学习型城乡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机关、学习型政党建设为重点,抓好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
1.学习型城市建设。城市是人类社会高度集约的地域类型,学习型城市则是城市发展的新阶段、新高度,是学习型社会的“缩影”。学习型城市的创建与形成,可以有效地发挥其引领性、辐射性、服务性、基础性等功能,从而有效地推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着力点,一是要与创新型城市建设紧密结合;二是发挥学习型城市在整个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和辐射作用,大力推进学习型社会四构件建设;三是学习型城市建设应强化过程意识,重视特色创新,注重整体推进,运用边研究、边实验、边总结、边推广策略;四是进一步推进其建设模式的改革创新,形成由党政主导下的“多力合一”共建模式;五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管理体制,形成一个由决策、执行、参谋咨询、监督、反馈五大子系统构成的、相互联系、有机结合、封闭回路的管理网络系统。
2.学习型社区建设。社区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元。社区建设在我国起步虽晚但发展速度较快,发展潜力也较大,社区发展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尤其是随着社会的经济转型,我国城市居民也正经历着由“单位人”“新单位人”向“社区人”的转化。学习型城市社区的创建,不仅可带动社区内的学习型家庭、学习型企事业的创建,也为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乡村社区也是构成社会的一个基本单元,学习型乡村社区是我国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内容。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学习型乡村社区建设问题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可以说,学习型乡村社区的创建直接左右着学习型社会目标能否真正实现。其建设的着力点:一是培育社区精神;二是建设并指导社区各类学习型组织,其中包括学习型家庭、楼组、小区;三是广泛而深入开展社区教育,加强学习平台和学习资源建设。
3.学习型企业建设。企业是社会生产的基本单位。学习型企业建设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主力军的全员终身学习。其建设的着力点:一是改造不能适应学习型企业建设的企业制度——学习型企业建设的前提;二是实现组织学习——学习型企业建设的关键;三是创新运作机制——学习型企业建设的支撑;四是实行学习与创新、工作(生产)、教育培训相结合原则。
4.学习型政府建设。政府是社会的行政权力机构,学习型政府的创建,不仅为创建学习型社会提供组织保证,也为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创建,起着示范榜样作用。学习型政府是学习型社会之“龙头”。其建设的着力点:一是确立学习型机关的共同愿景;二是建设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机关互动共享的组织学习系统;三是抓好机关各司局处室的团队学习;四是建立健全机关学习制度体系;五是机关领导集体带头创建学习型组织;六是建立完善学习型机关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学习型政党建设。包括:学习型中国共产党建设和学习型民主党派的建设。这里主要指学习型中国共产党建设。学习型执政党,是学习型社会的“首脑”。学习型政党的创建,则在政治上和组织上强有力地支撑和推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应当把建设重点放在按照中央的部署,大力推进学习型政党组织建设。
(二)科学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建设终身教育体系是营造学习型社会的基本构件。只有建构了终身教育体系,才能保障和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学习权利和终身学习需求。终身教育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社会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为满足社会成员终身接受教育的需要,达到一定教育目标所构建的各级各类教育、各种教育形态的有机综合教育系统。终身教育体系的构架,应是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纵横整合、内外协调、整体优化的教育系统结构。构建终身教育体系重点应放在搭建终身教育的“立交桥”以及解决与其他社会系统沟通协调等基本问题。
1.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是教育衔接和沟通的基础和突破口。学分银行主要功能:学分的记录与累积功能;学分的互认互换功能;学分的兑换功能。其功能体系建设可采取“先易后难、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策略。其要点:一是建立各类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学分互认制度;二是职业教育体系内建立学历教育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融通制度,以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制度;三是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与成人高等学历课程之间学分互认制度,以及与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之间学分互认制度;四是社区成员的学习活动可以建立终身学习卡制度或个人学习账户制度。先将个人所获的学分数和学习成果加以记录和累计,发挥学分银行的存储功能;五是随着学分银行实践的完善,再进行终身教育体系包括正规学习、非正规学习、非正式学习在内的学分的认定和互换,乃至于兑换为学历。
2.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的有关制度,打破隔绝教育领域与劳动工作领域之间的壁垒。其要点:一是进一步开放高等学校门户,关键是改革入学选拔方式。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提供兼时制、晚间制、周末制、集中制等多样化的学习研修方式。还要改革教学模式,实行多样化的“产教结合”的教学模式;改革考核方式和方法,采取考试式、实习式、作业式、工作成就取代式等多种评价或综合评价方法等。二是实行“带薪教育假”制度。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带薪教育假”制度,包括确定教育假时间、保证经济待遇、确定享有者的资格、规定单位的责任与义务、规定学习者的教育费用来源等。三是完善校企合作体制,包括合作办学,建立“双导师制”;联合研发,建立“校企技术创新联盟”;人员合作与交流,培养“双师型”教员。
3.进一步加强学校与社区的沟通结合,打破隔绝教育与社会生活领域之间的藩篱。主要是解决好教育教学资源互利共享和合作办学问题。
(三)大力推进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
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即为社会成员自主学习服务的体系,主要包括社会学习平台和社会学习资源的建设。前者主要是指以信息技术为载体的公共学习平台,即网上学习平台的建设,还包括: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媒体的建设;后者主要是指非正规学习的文字、图形、影像等形式的学习资源建设。着力点是:
1.加强规划。制定《社会学习平台和社会学习资源建设规划纲要》,编制“中国特色的社会学习资源体系框架”,促进社会学习平台和社会学习资源建设。
2.加大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的投入机制,改进和优化学习平台的硬件配套;建立“社会学习资源建设基金”,支持社会学习资源整合开发。
3.建立合力式推进模式。社会学习资源建设,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宜采取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化的合作模式。建立“社会学习资源建设共同体”,是建设社会学习资源的有效模式。
4.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一方面,政府需制定有关的政策法规,建立和完善对优秀社会学习资源的征集、评选、推展、出版、奖励等制度;另一方面,运用市场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学习资源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制度,或建立以质论价,政府或使用单位(组织)购买社会学习资源产品制度。
(四)高度重视终身学习文化的营造
当前世界不少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创建学习型社会过程中追求的就是全民参与的终身学习文化。终身学习文化长效地潜移默化影响着广大社会成员,无形地强有力推动着学习型社会建设。尤其是人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能自觉主动地终身学习。社会学习活动的参与者不再局限于儿童、青少年,社会中广大的成年人、老年人也开始普遍要求提供学习机会并参与学习活动。整个社会就是学习者共同的学习场所。在学习型社会里,学习和教育不仅成为一种社会时尚,而且会发展成一种新兴产业,并成为公民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学习从那种狭隘、功利行为转变为主动的贯穿生命全过程的自觉意识和生活需求。知识增长和扩展的无限性,决定了“学无止境”成为社会的基本生存状态和运行准则。
终身学习文化具有如下特征,也可以说终身学习文化的基本理念:
一是以终身学习为核心理念。
二是以学习者为本。其反映在:学习的最终价值取向在于促进学习者的终身全面发展;学习的主体是学习者,学习活动设计应以学习者需求为导向,应发展学习者自我导向性学习;学习的评价尺度是学习者,应以学习者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满意度来评价学习活动。
三是以能力发展和创新为重点。相对于传统学习文化以认知和掌握知识为重点,终身学习文化强调以能力发展和创新为重点,认为能力发展是学习活动的主题,并十分重视创新的理念与行动,以此来应对以知识创新为特征的知识时代的挑战。
四是强调组织学习的发展。终身学习文化认为,学习场域不仅是正规的教育机构,而是处处皆可成为学习场域。每个组织单位均应重视履行学习和教育职能,发展组织学习,创建学习型组织,从而使组织学习充分发展。
五是多种学习形态并存且都受重视。在终身学习文化中,正规学习、非正规学习、非正式学习三种学习形态均受到重视和认可,并且相互沟通和联结,为学习者终身学习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
六是各种文化相互联结和融合。终身学习文化主张教育领域与劳动领域沟通结合,学习文化与工作文化紧密联结和融合;主张学校与社区沟通结合,学习文化与生活文化的紧密联结和融合。
七是网络学习成为重要学习方式。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对人类的生存方式产生了巨大影响,特别是为学习方式的变革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这种变革的主要标志是催生出了网络学习这一新型学习方式。可以说,网络学习的兴起使学习打破了时间、空间、容量的限制,更有弹性、更人性化,且更能有效分享学习经验和知识,网络学习也因此成为新学习文化的重要表征。
终身学习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也就是人类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这是大文化概念。中文化概念是指思想理论、宣传教育、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影视戏剧、文物馆展等。小文化概念是有一定知识,称有文化。
根据终身学习文化结构,应当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三个层面来营造终身学习文化。
1.终身学习物质文化是指终身学习文化外在的物化形态。其包括可为终身学习服务的建筑、景观、设施、资源、文物、产品、环境等。物质文化,尽管是终身学习文化的浅表层面,然而仍是终身学习文化构成的重要成分。营造终身学习物质文化,可采取如下主要举措:(1)终身学习的实体、设施和资源建设;(2)各类学习文化的实体、载体等建设;(3)终身学习物质产品的设置和展示,如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社区居民终身学习成果展等。
2.终身学习制度文化是指终身学习文化以制度规范形式所表现的文化形态。其包括有关终身学习的规章、制度、公约、宪章、会议纪要等。制度文化,是终身学习文化的中间层面。它是由行之有效的终身学习活动积累上升所形成的长效机制。营造终身学习制度文化可采取如下举措:(1)建立和完善终身学习活动制度;(2)建立和完善终身学习保障条件制度;(3)建立和完善终身学习检查评价和表彰奖励制度。
3.终身学习精神文化是深层次的终身学习文化,是终身学习思想观念层面的文化。其包括认知成分、情感成分、价值成分、理想成分,主要是指终身学习的价值观、道德观和信念精神等。培育终身学习精神文化可采取如下的举措:(1)愿景建设。其指在创建学习型社会(组织)中,通过确立社会(组织)成员共同认可并为之奋斗的远景目标,培植社会(组织)及成员终身学习的意识、理念和价值观。(2)“一训三风”建设。其指终身教育机构在建设校训、校风、教风、学风过程中培植机构成员终身学习的精神文化。(3)无形资源挖掘。其指对社区、单位组织经长期的积淀所形成的终身学习精神资源加以挖掘,并作为终身学习的宝贵财富,从而培植社区、单位组织及成员的终身学习精神文化。同时,可通过“活动渗透”“实践陶冶”“示范引导”“深化研究”等举措培植终身学习精神文化。
(五)强化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保障条件
1.组织保障:建立有关组织管理机构和咨询机构。国家应设立负有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职责的委员会,作为国家推进终身教育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指导协调管理机构,其职能是规划指导、统筹协调、督导评估和支持保障等。该委员会在教育部内下设办公室,同时又是教育部的一个内设机构,作为该委员会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宏观管理的日常运作。各级地方政府应对应设立相关机构。还可建立国家层面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中的智慧和作用。
2.法规制度保障:尽快制定有关法规制度。(1)尽快制定《终身教育促进法》或《终身学习促进法》。一是要明确以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为目标的发展战略框架;二是要明确规定社会各方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终身学习服务体系中的权责和义务;三是要明确各种教育资源在发展终身教育中优化配置途径或方式;四是要明确经费来源、条件保障等。应突出:以整体性协调发展内容为立法重点,以区别于教育单行子法;以终身教育和继续教育的主体——成人教育内容为立法重点,以解决成人教育至今未立法的问题;以全民参与和全民终身学习内容为立法重点,以保障形成学习型社会。(2)建立和完善成人教育制度体系。成人教育是继续教育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成人教育基本制度,加大成人教育宏观政策支持力度。从我国成人教育制度建设的现状出发,未来成人教育制度建设,既要巩固和完善成人学历教育、培训教育、继续教育等现有制度,又要建立社区教育等新的制度,更要考虑各种成人教育制度之间协调沟通。要着力研究和建立教育沟通制度、成人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互认制度,规定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非正式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互认的相关问题。建立和完善“学分银行”,以学分互换为中介,搭建初中后各级各类继续教育衔接和沟通的“立交桥”。(3)加强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成人教育培训服务国家标准,可为成人教育发展提供标准化的技术支持,为国家有关成人教育的法律法规提供实际操作的工具,有利于提高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教育服务指南国家标准,并逐步制定“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评价标准”“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服务能力评价标准”等各专项成人教育培训服务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培训市场,促进成人教育培训健康发展。
3.财政保障:建立以政府为主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公益性的成人教育服务,如扫盲教育、社区公民素质教育、国家公务员培训,以及由政府提供经费的其他成人教育服务的成本,应由政府完全或主要承担。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成人学校及其他成人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筹措,各级政府可给予适当的扶持或奖励。企事业组织中举办的职工教育经费,可按计酬工资总额的1.5%—2.5%掌握使用,也可按生产总值利润或营业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农民教育中有关扫盲、师资培训、教材编写等方面费用,应由各级教育部门在教育经费中列支。县属农民中专校、农民技术学校的经费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费用,由县教育经费和乡镇政府统筹解决。总体上农村成人教育经费,2012年应达到人均1元,2020年达到人均3—5元。各地应设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可按常住人口年均1—2元标准拨付。逐步建立起社区教育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中央和各级政府应逐步增加对成人教育的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的成人教育经费应占到教育经费预算的一定比例。
4.队伍保障: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终身教育工作者队伍。该队伍是指从事非正规教育的终身教育工作者,包括社区教育工作者、企业教育培训师、干部教育培训师、社会教育培训师等。其建设对策有:(1)首先解决终身教育工作者的职业化,包括设置专业岗位、确定岗位编制、制定岗位专业职务系列等基本问题。这是终身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前提。(2)制定终身教育工作者的专业标准,加强专业团队的建设。(3)建立终身教育工作者的专业教育和培训制度,设立和实施“终身教育工作者培训项目”。(4)尽快制定终身教育工作者队伍的政策法规,发挥政府保护终身教育工作者专业社会地位的干预作用。(5)营造终身教育机构内部的终身学习文化,加强自我学习,促进终身教育工作者专业化。
5.理论保障:加强对学习型社会的科学研究。我国学习型社会研究,应以国情为基点,以人为本,调查研究民情、民生、民意;应植根于丰富的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实践,研究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新问题。建设思路:(1)应有学习型社会研究的科学规划。(2)国家和地方应建立健全有关研究机构,充分发挥现有的成人教育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的作用。(3)拓展成人教育研究领域,加强成人教育学专业学位点建设,更好地为我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服务。
三、学习型社会形成的基本标志及其评价
(一)学习型社会形成的基本标志
1.终身学习文化基本形成。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基本形成。
2.终身教育体系和终身学习服务体系的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构建了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纵横整合、内外协调、整体优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完成了社会信息网络学习工程,社会成员的网络学习的参与率达到相当的比例,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媒体等高度发达和完善,各类学习材料丰富多彩,不断更新补充,为社会成员时时、处处、按需、终身自主学习提供了便捷的学习平台和资源。基本形成能满足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教育和学习平台,显性的教育和学习资源,能让人们充分共享;隐性的教育资源,能充分开发和利用。教育和学习资源得到最大程度地开发,并能够打破区域限制,实现地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3.各种学习型组织创建并逐步普及。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学习型团体、学习型家庭的创建普及和学习型城市建设是衡量学习型社会是否建立的重要标志。
4.每个社会成员的学习权利和学习需求得到保障和满足。所有社会成员包括处于社会底层的困难人群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每个人都能充分利用社会教育和学习的平台以及社会教育和学习的资源。
5.社会各单位组织重视履行学习和教育职能。各单位组织能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提供各具特色的教育资源;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和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城市的活动。
6.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成为社会要务。“学习型社会”非常重视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社会基本实现知识化、信息化,知识产业和知识劳动者的比重,知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分别达到或超过50%。在学习型社会里,知识的创新指数、知识的传播指数明显居高。
7.数字化学习方式逐渐成为首选。网络和信息技术的普及成为个体学习的关键因素。在学习型社会,学习形式的信息化成为必然,包括学习系统、学习资源、资源交流等方面高效整合。
8.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明显提高,各种文化相互连接与融合。在学习型社会里,社会的精神文化得到了培育、塑造与发展,社会凝聚提升了积极向上的思想文化,并形成了与时俱进而富有特色的社会文化风格。在学习型社会里,多种文化相互连接相互融合,包括教育领域与劳动领域融合,学习文化与工作文化紧密结合,学习文化与社区文化沟通融合,学习文化与社会文化密切连接。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和谐的社会文化氛围,将在建设学习型社会中进一步发扬光大。
(二)学习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
构建学习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是一项挑战性很强而又具有战略价值的工作。框架的设计要遵循五条原则:
1.科学性原则。“科学性”是指符合事物客观实际及其发展规律。学习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主要是指它能否准确反映出学习型社会的内涵、属性和形成要素,是否符合社会学习化建设的一般规律。
2.先进性原则。学习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1)反映时代要求。评价体系的设计要与时俱进,应反映时代特征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规定性,从而体现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发展方向,起导向作用。(2)反映新颖性。要吸收国内外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新理念、新成果,又符合党和国家对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新要求。
3.一致性原则。这是指学习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应与学习型社会建设目标整合一致。该原则是现代评价特点“强调发展目标与评价指标一致性的体现”评价指标体系实质上是发展目标的具体化。据此,学习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就是学习型社会建设目标的具体展开。
4.现实性原则。这是指所制定的学习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应从本国本地区的实际出发,能被广大社会工作者和社会民众所理解和接受。据此,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既要考虑先进性,又要考虑现实性,在两者结合点上提出学习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
5.简明性原则。指标体系应简明扼要,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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