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享学网 发布时间:2014-02-24 作者:山东省教育厅
收藏关于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
各市教育局:
为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目标,落实《山东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5年)》(鲁政办发〔2012〕50号)等文件精神,统筹城乡社区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城乡社区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就推进我省城乡社区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城乡社区教育的重要意义
社区教育是在一定区域内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开展提高社区居民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教育活动。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人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省社区教育状况还不能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学习需求,社区教育网络体系不够完善,机构不够健全,市民学校条件简陋、内容单一,农村乡镇成教中心校有的被撤销、有的条件很差,不能正常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推进城乡社区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任务十分繁重,迫切需要构建与城乡社区建设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社区教育管理和服务新体制。要充分认识到: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平台。各地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城乡社区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明确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山东省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以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为宗旨。坚持“富民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适应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适应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整合利用社区内各类教育资源,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促进城乡之间公共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层次的学习需求,建设人人学习、处处学习、时时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在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服务群众。坚持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提升素质作为城乡社区教育建设的着力点。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内容丰富、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提供全员、全程、全面的教育服务,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学习需求问题,作为推进城乡社区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灵活运用多种教育形式,避免套用学校教育模式、教学方式以及单纯传授知识的路子,以群众工作和生活迫切需求又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情况,组织和实施社区教育工作,实行分类指导、梯次推进,不搞“一刀切”。紧紧围绕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城市积极发展,农村稳步推进,以城带乡、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按照实验先行、典型引路、由点到面、全面推开的基本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工作。
3.发挥优势、资源共享、合力共建。重视发挥社区教育在社区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大力加强社区内各类教育文化资源的统筹,充分利用、拓展和开发社区现有教育资源,推动各类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居民免费开放,加强社区学校和学习型组织的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社区教育,建设和完善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形成共建社区教育的良好机制。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社区教育组织网络达到全覆盖,城乡继续教育学习网络全覆盖,全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70%以上;达到省级社区教育中心设置标准的乡镇(街道)占30%以上;创建一批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县(市、区)、省级示范社区教育中心、省级示范社区居民学校(社区教学站、市民学校),基本建立起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畅通、服务管理有序、经费投入到位、保障措施有力的终身教育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形成具有山东特色、区域特点、开放共享、便民惠民的城乡社区教育体系。
三、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加快城乡社区教育组织建设。各地要把社区教育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部门应制定城乡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并负责推进落实,发挥教育部门的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完善服务社区教育工作体系,落实人员和经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网络。逐步形成“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乡镇(街道)组织实施,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加快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适应社区教育需要的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要充分发挥社区内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能工巧匠及在校大中专学生的积极性,研究探索在职职工参与社区教育志愿活动制度,建立社区教育志愿者资源库。
(三)加快城乡社区教育阵地建设。统筹利用各类教育资源。一是依托各级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电大),争取国家支持,在全省建立一批开放型社区教育学院。二是各地可依托职业院校、职教中心成立社区教育学院。三是乡镇(街道)可依托成人教育中心(文化大院),整合教育培训资源,组建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实现由成人教育学校向社区教育中心的转型。四是统筹城乡规划,在改建或新建小区时要将社区教育中心(居民学校)同步规划,统筹各方面的资源,完善社区教育管理及服务体系。到2015年,各地基本建立起从城市到农村的社区教育阵地,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四级社区教育网络。
(四)全面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市场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社区教育资源整合。争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将所属的教育培训资源、文化资源、旅游资源、体育资源面向社会开放。积极利用党员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自学考试、农广校等教育平台,发挥各级电大在广播电视、数字传媒等方面的优势,发展各类数字化远程教育,建设卫星、电视和互联网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省、市、县、乡镇综合性学习网站,推进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利用高校、职业学校,农广校课程资源优势,推荐、引进、自主开发各类课程资源,开发社区教育优质课程,丰富终身教育资源,拓展社区居民的学习空间。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在师资、设施、场所等方面为开展终身教育提供便利,逐步建立起成人学习课程证书、公民学分积累、转换和认证制度。推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与衔接、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衔接、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衔接,逐步实现各种教育培训资源的共享共用,为公民提高科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生活质量提供更多的学习场所和机会,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终身教育体系。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教育培训,是社区教育的基本工作。一是紧紧围绕社区建设的中心工作和社区居民的教育培训需求,确定相关的培训课程和教学内容,加强培训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拓展和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创新培训形式,逐步提高社区居民的教育培训率。二是抓好量大面广、受社区居民普遍欢迎的各类短期培训活动。满足农村从业人员实用技术培训、在职人员岗位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老年人群社会文体活动、弱势人群提高生存技能培训、外来人群适应城区社会生活培训及各类人群的学习需求,积极抓好社区内的家庭教育、婴幼儿教育、青少年学生的校外素质教育。三是积极培育社区教育特色品牌。以“社区教育节”“全民读书节”“名家讲坛”“市民大讲堂”“百万家庭网上行”“千万家长学家教”和“美丽夕阳红”等为载体,发展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形成“一地一特、一社一品”的新局面。
(六)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组织是推进社区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有效载体,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各种学习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社会团体、家庭、个人参与终身学习的积极性,鼓励根据各自不同特点,开展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社区(乡村)、学习型家庭等各种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营造“人人皆学”的良好学习氛围。制定学习型组织创建标准。通过树立一批、带动一批、推进一批的办法,把创建学习型组织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七)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各市、县(市,区)在每年10月要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终身教育思想,表彰终身教育先进典型。协调有关部门,如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体育馆、旅游景点、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老年大学等社会公益性场所和设施,在“活动周”期间免费向公民开放,有条件的地方,上述场所和设施逐步实现对未成年人全年免费开放。
四、建立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领导。各地要把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教育工作的推进情况,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研究和解决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工作中的问题。要把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工作作为推进社区建设、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措施,纳入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纳入教育工作督导范围,建立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社区教育工作的视导、督导和评估,不断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发展。创建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应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社区教育网络覆盖。
(二)建立推进社区教育投入的长效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投入的社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争取财政支持,按照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少于2元的标准落实社区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增长。社区内各类企业要认真落实关于职工工资总额1.5%-2.5%用于职工培训的规定,积极开展在职人员培训。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学习者个人回报率较高的培训可以收费。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举办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区教育培训与活动。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以捐赠或投资多种方式参与城乡社区教育。
(三)加强社区教育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宣传,总结推广各地推进社区教育的经验和做法,营造有利于社区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教育科研院所、社团组织的人才优势,抓住实践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设立社区教育、终身教育理论研究课题,加强社区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学习借鉴国内不同区域及国外开展社区教育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从实践中总结经验,以理论指导工作,促进社区教育深入开展。
(四)加强社区教育制度建设。结合各地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我省城乡社区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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