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享学网 发布时间:2014-09-12 作者:系统管理员
收藏随着《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萧山区实施细则》(简称《养老细则》)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萧山区实施细则》(简称《医保细则》七月一日的正式施行,其中有哪些新内容,调整后的费率如何?日前宁围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与社区教育中心联合举办了萧山区《养老细则》和《医保细则》解读新政培训班,特别邀请区社保医保科科长金善继、养老保险科科长周佳佳来宁围街道详读新政,回答了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培训班上,两位专家都准备了详尽的PPT课件,并把纸质课件内容发放给每一位学员,非常耐心的介绍了调整的内容。一、《养老细则》新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进行了微调;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调整中断和到龄补缴人员的缴费标准;调整因病和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申请退休(职)的条件;调整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指数计算方式;停止执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统一将其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 二、《医保细则》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我区户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含非本统筹地转入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且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医保;非我区户籍,其父母一方已享受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我区就读的中小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已享受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可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并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其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医保费;将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18万元调至24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由15万元调至18万元; 适当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各类人群的筹资标准等等。
一百多位来自村、社区、企业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理清了思路,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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