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享学网 发布时间:2014-11-03 作者:系统管理员
收藏教职成司函[2014]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实验项目是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推进社区教育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关于开展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63号)和《关于公布2013-2014年全国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191号),我们确定并公布了首批422 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目前,该项工作已经进入总结阶段,为做好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年底前,每个实验项目形成结题报告,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通过答辩、总结交流会等形式做好终期验收。
2.我司结合即将开展的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调研工作,将对部分省(区、市)实验项目开展的总体情况和具体项目进行抽查(调研工作具体另行通知)。
3.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区域内实验项目的总体情况和优秀项目(每省3-5个)于12月底前报送我司成人教育培训处。
联系人:张家成010-66097767,蔡妍 010-66096253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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