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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批农村优秀学习型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社区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6-09-23 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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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成教[2016] 31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与学习共同体建设。学习型组织建设在学习型社会建设过程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农村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更是尤为重要。全国农村各地在积极建设学习型社会过程中,涌现出许多优秀学习型组织案例,为全面推进学习型农村的建设工作,加强各地经验交流和推广,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编写了《全国农村优秀学习型组织建设参考标准》和《全国农村优秀学习型组织建设案例选》。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农村成人教育专业委员会与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决定联合开展全国第三批农村优秀学习型组织遴选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 学习型乡镇(街道)

2.学习型村居(社区)

3.学习型乡镇企业

4. 学习型部门

5.学习型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条件

1.组织健全。成立学习型组织创建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协调,形成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

2.参与广泛。有效执行学习计划,人员参与广泛,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3.保障有力。落实专项经费,具有相关专兼职人员,学习环境较好,能够满足学习者需求。
   4.效果显著。学习型组织创建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社会声誉良好,居民满意度高。

三、申报要求

   1.填报《全国农村优秀学习型组织申报表》(附件2)。
   2.报送一份内容详实的案例材料(2000字左右,电子版)。
  案例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基本概况,围绕学习型组织建设主题,介绍基本做法、主要经验、成效展现、分析启示、建议展望等。
3.有条件的可以同时报送视频文件。

四、其它事项

1.每个省份推荐10家左右,各示范县、工作站也可结合当地情况进行推荐,学习型乡镇每县限报一家,主办方将组织全国社区教育与农村成人教育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遴选,同时在全国农村成人教育网和中国社区教育网公示,并将抽样现场调研评估。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

2.《全国农村优秀学习型组织申报表》和《全国农村优秀学习型组织创建参考标准》可在全国农村成人教育网下载。

3.申报评审、证书、铜牌及邮寄费用共计500元,专委会指定汇款单位:江苏乐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扬州维扬支行文昌分理处,帐号:10156601040012491,并将汇款单扫描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姜爱军(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电话:010-5743524018513270515

邮箱:nccrjy04@163.com,网址:www.nccrjy.cn

地址:北京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4号社区学院208室。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农村成人教育专业委员会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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